1、完成施工、调试(常见的含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疏散通道、电气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消防报警联动等);
2、准备资料,各种相关原材料的三证(合格证、消防型式许可、检验报告)、隐蔽记录、各系统调试报告等;
3、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电气检测、水系统、报警联动系统等各系统的检测,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
4、填写当地消防部门印发的消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并附上当地消防部门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主要为申请表、图纸审核意见、开工报告、原材料的三证、隐蔽记录、施工记录、各系统调试报告、检测合格报告等;
5、消防部门审查资料合格后,确定时间到现场进行验收,主要为现场查看,各系统测试等;
6、验收合格的,在规定工作日内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报告,不合格的出具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后重新验收;
7、消防验收合格后才可以进行下面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