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山东博兴的小郑发帖称看到湖南永州“男学生踹伤猥亵男反被刑拘”一案有进展后,想到去年母亲在车上被公职人员邵某当着父亲面猥亵,父亲出手教训后被拘10日赔了19.5万元。目前,博兴已成立调查组全面调查。
妻子被猥亵
丈夫出手教训被拘留赔了19.5万元
2019年6月20日傍晚,郑某平和妻子魏某与刘某正在吃饭谈生意,期间,刘某喊来了关系较好的公职人员邵某。聚餐结束后,因为郑某平、刘某、邵某三人都喝了大量的酒,无法开车,由魏女士负责开车送他们回家。
途中,邵某就对魏某进行骚扰,用手去碰触魏女士的胸部和臀部等隐私部位。魏女士起初觉得是邵某喝醉了,是不小心碰到的,就并未在意,但对方多次触碰后,魏女士察觉到邵某是有意的。怒火冲心之下魏女士打了他一巴掌,这也被郑某平看见了。郑某平知道邵某的举动后,要替妻子教训他,于是在车上打了邵某。邵某当时辩解称自己喝多了,不是故意的,表达歉意。
之后,魏女士就未再提过此事,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但是,几天后他们却收到了警方的传讯,郑某平因故意伤人被传唤调查。在审讯中,郑某平交代了事情的所有经过,但还是被拘留10日。
在郑某平被审讯期间,邵某积极向警方提供了医院的鉴定报告,上面记录邵某的伤势为粉碎性骨折,系轻伤一级。他要求郑某平一家赔偿19.5万元的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郑某平与妻子考虑会影响孩子的未来。为了将事情化小,郑某平愿意赔偿19.5万元。
郑某平在家属缴纳了赔偿金后被释放。一家人百思不得其解,郑某平本应是受害的那一方,但是却被拘留,还要赔偿对方近20万元,而有猥亵行为的公职人员未受影响,这不公平。
法医鉴定
被害人右腿骨折为轻伤一级
中国检察网公布的《博兴县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写道,郑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9年8月30日被博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9日变更为取保候审。本案由博兴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郑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9年9月25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2019年10月26日依法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
《决定书》称,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6月20日中午,被不起诉人郑某某与被害人邵某某某、刘某某、妻子魏某某在博兴县新城二路博兴县某某路渔人码头酒店吃饭,期间郑某某、邵某某某、刘某某喝了酒。14时许,魏某某开车带上述三人离开,其中刘某某坐副驾驶座、邵某某某坐驾驶座后面、郑某某坐在副驾驶座后面。当车行至博城五路与新城一路某某路某某路交接处时,邵某某某在车内对魏某某实施猥亵,被不起诉人郑某某见状因气愤先是扇了邵某某某两巴掌,随后又用左脚踹了邵某某某右腿。魏某某停车后,被不起诉人郑某某将邵某某某从车上拽下,并踢了其左腿。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邵某某某右胫骨远端粉碎性骨折,所受损伤为轻伤一级。
前述《决定书》称,2019年6月29日,被不起诉人郑某某经电话传唤后,主动到博兴县公安局锦秋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案件经过。同年9月9日,被不起诉人郑某某赔偿被害人邵某某某各类损失19.5万元,邵某某某表示谅解,不再追究郑某某刑事责任。
官方回应:
已成立调查组全面调查
针对“男子打伤猥亵妻子者后赔偿20万”一事,8月28日,山东省博兴县委宣传部一位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当地已成立政法委牵头的调查组,对涉及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相关情况说明在博兴官方移动发布平台智慧博兴上发布。
随后智慧博兴平台发布消息称,事件引起社会关注,博兴县高度重视,已成立县委政法委牵头的调查组,对涉及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同日,博兴县政法委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向表示,目前领导仍在开会研究此事。涉事猥亵男子是否是公职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暂无法回复。
来源:澎湃新闻、看看新闻Knews、新华网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