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注意到,在张玉环及其6名家属共同签署的投诉信中,被控告的对象包括了16名当年的办案人员。其中,南昌市进贤县公安局民警8名、南昌市检察院检察员1名、南昌中院及江西高院法官7名。张玉环称,上述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涉嫌玩忽职守,要求有关部门追究其造成冤*错案的刑事责任,并对有关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一并追究。。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男童张振荣和张振伟被人杀害,邻人张玉环被警方定为嫌凶。1995年1月26日,南昌中院一审判决认定张玉环用手卡、绳勒、棍打的方式将邻居家两男孩杀害并抛尸水库,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因不服判决,张玉环提出上诉。1995年3月30日,江西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01年11月7日,南昌中院重审判决再次认定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作出了和原一审判决相同结果的判决。
张玉环仍不服,再次上诉。2001年11月28日,江西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入狱后,张玉环坚持喊冤,直到今年8月4日,江西高院再次宣判此案,最终宣判张玉环无罪。
9月16日,张玉环与母亲张炳莲、前妻宋小女、儿子张保刚、张保仁、大哥张民强和妹妹张丹玉一同签署了控告信,并于9月17日上午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和国家监察委员会三部委寄送。
委托律师尚满庆告诉记者,他们请求上级机关对原侦查人员立案侦查,追究其造成冤*错案的刑事责任,追究相关人员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
张玉环在控告信中写道,他被错误定罪,丧失人身自由27年,这与公安、司法机关非法办案有直接关系。
张玉环说,1993年10月27日,他被进贤县公安局民警吴某才带走调查。在此期间,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他被连续审问了6天6夜24小时,办案人员通过吊打、蹲桩、电击、放狼狗撕咬等方式,逼迫其编造杀人过程,涉嫌刑讯逼供罪。
记者注意到,被控告的民警共8人,他们是时任南昌市进贤县公安局民警吴某才、周某、付某文、胡某芳、支某华、袁某华、付某选和周某华。
张玉环认为,除了刑讯逼供外,办案人员没有积极调查其他重要线索,导致两名男孩遇害一案至今未能侦破,放纵了真正的犯罪分子,涉嫌玩忽职守罪。
对于南昌市检察院检察官李某华,张玉环指控其纵容侦查人员,在审查、起诉和案件审理阶段,其身体明显擦伤,“尤其是在案件被发回重审之后,在没有补充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坚持指控,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罪”。
被张玉环及其家属指控的南昌市中院法官许某庆、孙某光、王某修和刘某军,江西高院法官周某军、漆某君,以及现最高法刑事审判庭第五庭副庭长、江西高院原法官欧阳某平,也被指涉嫌玩忽职守罪。
张玉环认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仍然作出有罪判决,期间又对其违法超期羁押长达六年之久。因此,强烈要求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8月10日,记者来到进贤县公安局了解相关情况,该局政治处工作人员称,相关事宜目前由进贤县委政法委统一协调部署。
尚满庆向记者表示,张玉环平冤之后,国家赔偿申请已在进行中,追责程序也应适时启动,“强烈追责会对其它冤*案件的产生增加障碍,也有利于理清源头,放弃追责只能让制错者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