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欠款200元11年后要还3万
据唐女士介绍,十多年前,她和丈夫在北京打工。2008年,丈夫在北京学车、考驾照时,在驾校办理了一张银行信用卡,用于缴纳交通违章罚款。办卡后,唐女士和丈夫多次使用这张卡。2009年,夫妻俩决定离开北京、回重庆生活,回来之前,他们取钱时多取了200元,结果透支了。今年7月份,她的丈夫在重庆办理这家银行的一张借记卡,当月,丈夫就收到了一条银行短信,提醒他欠款3.2万余元。
唐女士和丈夫到银行柜台打印了流水,才想起来十多年前办理的这张银行卡。原来,从2009年10月份开始,因为透支,每个月都产生了滞纳金和贷款利息。其中,滞纳金从1元开始增长,一直涨到2015年6月,达到500元就没有继续增涨,封顶之后滞纳金维持每月500元;从2017年1月起,按照央行相关要求,滞纳金被取消,这家银行开始收取每月500元的违约金,持续到2018年6月;贷款利息从2009年的每月2元,增长到目前的每月8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