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193名“无名氏”,表达能力有困难,多方寻亲无果,成为长期滞留在市、区救助管理站的特殊人群。安置后,将纳入天津市安置保障体系,不再漂泊。
据悉,经过市民政局和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大队两年多的努力,天津市公安局下发了《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救助管理机构长期滞留的无户口受助人员办理落户登记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落户程序。对经各救助管理站救助,通过全国救助寻亲网、媒体报纸搜索、DNA血样采集比对、人脸识别比对等方式未能找到亲属的长期流浪乞讨人员,予以办理在津落户。
据介绍,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是天津困难群体保障的重要一环。这部分人员是否能够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是检验社会救助安全网是否密实与牢靠的重要标志,是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在津落户常态化机制的建立,推动了我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保障了这部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