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温度越来越难以“超标”
发布日期:2020-11-12 13:46:50 浏览次数:
32
关键词:热量表 供暖 热量
每到冬季,供暖就会成为大家热议的问题。
今年省里要求11月1日立即供暖,许多地方的供暖企业都有点儿措手不及。许多小区还没有加压试水,供暖只能开展前期工作,离“暖气”入户还有不小的时间差。于是,民众有怨言,供暖企业也一肚子委屈。但好在,这几天还不像预计中的那么冷,欠经“考验”的大家还禁得起,能抗一抗。
说起供暖来,不妨再说说供暖温度这样老生常谈的事儿。
每年的供暖温度都会成为一个横在供暖企业和用户之间的对抗“标志”,好像拔河比赛一样。双方不断拉扯,并在一些网络论坛上成为大家抱怨的热点。
对于供暖温度,一般都是以18摄氏度左右为标准。但是,非极端天气之外,除了个别小区用户确实达不到标准温度因而需要和供暖企业进行测温后退还取暖费之外,有些用户心里也确实有些“小九九”,显得过于计较。
之前,小区独自供暖或者是依托于单位宿舍供暖时,很多用户都享受过家里冬季室温二十六七度的美好时光:光膀子、开窗户、关阀门、吃冷饮……然而,将来随着集中供暖由点到面的大面积实行,供暖也越来越市场化了。不计成本地往炉子里添煤的“福利”时代已经过去了。在环保、成本等等的作用力之下,零散的小区供暖将逐渐被一些大的负责多个或众多的供暖企业规模化集中供暖所代替。这在将来的新区更是要成为普遍现象了。小锅炉滚烫的“水浪”变成了长长管道里温乎的水流。绝大多数小区都将以制定的供暖标准为依据,冬季的室温越来越趋向于保证18度,而不是二十多度的超标。于是,嚷冷的多了,和供暖企业发生取暖费用、服务的纠纷也多了。
要求足够热和刚达到标准就好,这两种“标准”就产生了差距。其实,凭心而论,如果我们一直坚持曾经有过或想象中的高“标准”,除了给生活添堵之外,又能带来什么呢?供暖企业不完全是公益事业,费劲儿巴哈地少交或拒绝交纳那点儿取暖费能让我们变得更富裕吗?恐怕只会让我们变得更易烦躁不安更易斤斤计较吧?而且在市场规范的情况下,说不定哪天拒绝缴费还可能会接到的传票。这不更给我们的生活增加烦恼吗?当然,对供暖企业提供的服务,同样要求我们必须以标准为基准,对他们进行有效监督,有理有节地让他们懂得市场规则。在他们提供的供暖服务达不到标准时就应当按规定退还部分或全部取暖费,如果一直出问题甚至有必要积极表达诉求引入竞争机制,让那些不能提供优质服务的供暖企业退出市场。
供暖温度越来越难以“超标”。这将是时代发展的必然,纵然我们有失落无奈,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儿。只有这样,在寒冷的日子里,我们才能享受到心态平和而不是让自己成为一个暴躁的“热源”。
在此,也希望大家积极思考:供暖温度应该多少度才能让我们认可?我们的心理预期和市场供应之间的差距如何消除?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