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严格交通管制,加强交通卡口管控,严格控制人员出入,非必要不出城。确需出城的,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所在社区(村)出具的居住证明。
二、实施严格的小区(村屯)封闭式管理。
三、严格执行“三不聚(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学校、幼儿园和培训机构临时停课,九小休闲娱乐场所和非保障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的经营场所暂时停业。
四、商超、农贸批发市场等生活必需品经营场所要控制人员流量。
五、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所、牙科诊所等医疗机构暂停营业。
以上通告事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