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鼓励居民、企业、社会各类组织举报未检测人员,经查证属实后,报经指挥部审批同意,及时给予每人500元的奖励。核酸检测采样补检工作结束后,发现仍有未检人员,一律强制进行核酸检测,强制定点隔离14天,费用自理。
二、受理举报的相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人应如实提供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举报电话:0319-5168950。
一、鼓励居民、企业、社会各类组织举报未检测人员,经查证属实后,报经指挥部审批同意,及时给予每人500元的奖励。核酸检测采样补检工作结束后,发现仍有未检人员,一律强制进行核酸检测,强制定点隔离14天,费用自理。
二、受理举报的相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人应如实提供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举报电话:0319-5168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