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7人参加同一聚餐后感染
确诊病例1:王某,男,31岁,现住江夏区纸坊街东方巷,其活动轨迹如下:
7月28日至8月2日,每日9:30自驾去九全嘉国际广场上班。
8月4日,10:00、11:38分别在江夏区第一小学菜场购买包子和水,12:00和家人自驾前往江岸区金桥大道15号永旺超市购物,在“擂饭”餐厅就餐,15:00左右前往东湖飞鸟世界,17:00去沙湖路谭鸭血火锅店吃饭。
8月5日,9:30在江夏区第一小学菜场买菜,12:00在家参加11名亲友聚餐,15:00在江夏区第一小学采样点核酸采样。
8月6日,11:00自驾去沃尔玛购物广场江夏店,11:40到江夏区第一小学菜场斜对面水果店购买水果。
8月7日,在江夏区实验高中采样点核酸采样。
8月8日,10:30-11:00在江夏区发到家超市(北华街新世纪公园东北侧)购物。
8月9日,10:55前往明溪小学对面万达五金购物,随后到江夏区实验高中采样点核酸采样。
8月10日,17:30在江夏区第一小学菜场买菜。
8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王某,女,28岁,现住江夏区大桥新区宜化星都汇小区,其活动轨迹如下:
8月1日—8月4日,未外出。
8月5日,自驾前往确诊病例1家中参加11名亲友聚餐。
8月8日,到青龙小区集中核酸采样(结果为阴性)。
8月10日,凌晨到青龙广场做核酸采样,后检测结果显示为阳性,转区医院隔离。
8月11日,复核结果呈阳性,立即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3:胡某某,女,56岁,现住江夏区纸坊街东方巷,其活动轨迹如下:
7月28—31日,每天早上去江夏区第一小学菜场买菜。
8月1日,出现咳嗽症状,8月3日,出现低烧症状,7:00由确诊病例1驾车送往江夏区人民医院就医,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8月3日—5日在村医务室打点滴。
8月5日,7:30在江夏商业广场采样点核酸采样。12:00在家参加11名亲友聚餐。
8月6日—10日,偶尔江夏区第一小学菜场买菜,期间佩戴口罩。
8月6日在江夏区实验高级中学采样点采样,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8月9日在江夏区第一小学核酸采样点采样,8月10日结果为阳性,经进一步排查后,立即转运至区医院隔离。8月11日复核结果呈阳性,立即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4:张某某,男,31岁。现住江夏区纸坊街一道口青龙村,与8月8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夏某某为密切接触者,其活动轨迹如下:
7月28日至8月6日,每天5:30前往纸坊街道东湖村路口早餐店就餐,驾驶面包车到白沙洲丽水路工地(同车另有5人),18:00返回位于江夏区纸坊街宏德公寓家中。
8月3日和8月5日,步行前往江夏区职业技术学校核酸采样点采样。
8月7日,驾车前往经开区亚东方工地,13:00返回,后与父亲返至纸坊街一道口青龙村家中。
8月8日22:00,作为无症状感染者夏某某密切接触者由社区送至隔离点隔离。
8月10日,在隔离点出现发热症状,转至区医院。
8月11日,复查核酸结果呈阳性,立即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无症状感染者1:王某,男,29岁,现住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东方巷,其活动轨迹为:
7月28日至8月1日,住东西湖区吴兴南村,在东西湖区中心广场4楼上班。
8月4日16:30左右,乘朋友私家车从东西湖区返至纸坊街家中。
8月5日,11:00骑车前往江夏十一万核酸采样点,11:13在附近益丰大药房购买口罩后回家,12:00参加11名亲友聚餐,20:00在小区附近惠侬平价超市购物。
8月6日8:00,步行至纸坊街江夏区第一小学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
8月7日23:00,步行至青龙小区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
8月9日,22:00步行至青龙山国家森林公园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22:15在江夏实验高中附近爱好佳超市购物。
8月10日,作为8月9日确诊病例陈某某的密切接触者,送至区医院集中隔离。
8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无症状感染者2:张某,女,28岁,现住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东方巷美林公寓,其活动轨迹为:
8月4日12:00,与丈夫、女儿一起,自驾前往江岸区金桥大道15号永旺超市购物,在“擂饭”餐厅就餐,15:00左右前往东湖飞鸟世界,17:00自驾去徐东大道附近沙湖路谭鸭血火锅店吃饭。
8月5日12:00,在家参加11名亲友聚餐,15:00在江夏区第一小学采样点核酸采样,结果显示为阴性。
8月7日,在江夏实验高级中学采样点核酸采样,结果显示阴性。
8月9日,在江夏实验高级中学采样点核酸采样,结果显示为阴性。
8月10日22:00,作为确诊病例陈某某的密接者,被送往区医院隔离。
8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无症状感染者3:王某某,女,1岁,现住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东方巷美林公寓,与无症状感染者2为母女关系。其活动轨迹为:
8月4日12:00,随父母自驾前往江岸区金桥大道15号永旺超市购物,在“擂饭”餐厅就餐,15:00左右前往东湖飞鸟世界,17:00自驾去徐东大道附近沙湖路谭鸭血火锅店吃饭。
8月5日12:00,参加11名亲友聚餐。
8月11日2:00,作为确诊病例陈某某的密接者,转到区医院隔离。当天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立即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无症状感染者4:熊某某,男,63岁,现住于江夏区纸坊街东方巷美林公寓,其活动轨迹如下:
7月20至8月3日,在东湖高新区九峰从事院墙粉刷工作。与工友及司机6人同乘面包车往返工地。
8月4日7:00,在纸坊街道育才小区采样点做核酸采样。
8月5日12:00,参加11名亲友聚餐。
8月5日—10日,曾到江夏区第一小学菜场买菜,期间佩戴口罩。
8月7日、8月9日,两次接受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8月11日2:00,作为确诊病例陈某某的密接者,转到区医院隔离。当天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立即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无症状感染者5:韩某某,男,59岁,现住江夏区纸坊东湖村东湖里,为8月8日无症状感染者夏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其活动轨迹如下:
7月28日至8月6日,每天5:30前往纸坊街道东湖村路口早餐店就餐,之后乘坐确诊病例4驾驶的面包车到白沙洲丽水路工地(同车另有4人)。
8月5日、8月6日晚,骑电动车至江夏区东湖路学校核酸采样点进行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阴性。
8月7日,乘坐面包车前往经开区亚东方工地。
8月8日,作为无症状感染者夏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由社区送至隔离点集中隔离。
8月10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11日,核酸复查结果仍为阳性,立即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无症状感染者6:彭某,男,77岁,现住于江夏区中兴街老审计局家属院。与无症状感染者7为父子关系,其活动轨迹如下:
8月5日前,未外出。
8月5日早上、8月9日20:30,与儿子彭某某到纸坊第二小学核酸采样点采样。
8月10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立即送去隔离。11日复查结果为阳性,立即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无症状感染者7:彭某某,男,50岁,现住江夏区北华街38号,与无症状感染者6为父子关系,其活动轨迹为:
8月1日,6:30在罗氏热干牛肉面、安庆特色馄饨、胡开琴粉面馆购买早餐,打包后骑车送至江夏区中兴街老审计局家属院父母家,17:14在江夏区审计局对面转角超市买烟。
8月2日,6:30在住处附近黄胖子牛肉粉购买早餐,打包后送至父母家。12:00骑车前往江夏体育馆附近水果店买西瓜,12:42在转角超市购物后回家。
8月3日,6:40在住处附近胡开琴粉面馆购买早餐,打包后送至父母家。7:30骑车前往天济大药房(龙头街旁店)旁边副食店购买香烟。
8月4日17:30左右,在转角超市购买香烟。
8月5日,7:35在龙头街众焱超市购买香烟,8:30骑车前往复江道社区纸坊二小核酸采样点,与父母一起核酸采样,17:00到住处附近“7.7超市”买菜。
8月6日,6:30住处附近包子店、新北街与兴新街交界处汽水肉店购买早餐,打包后送至父母家。
8月7日15:00,由同事的儿子驾车,和同事一起从单位到广升小学核酸采样点,做维持现场秩序工作,并完成个人核酸采样。18:04在广升小学旁梦媛副食店购买香烟,后与同事等4人在古驿道与兴新街交汇处新疆烧烤就餐。
8月9日10:00,与同事驾车前往郭邻里值守点,21:00接父母步行前往纸坊第二小学采样点做核酸采样,送父母回家途中在楼下永胜平价超市购买雨伞。
8月10日,6:17在徐记特色三鲜粉购买早餐,并打包送至父母家,14:00骑车前往郭邻里小区值守点,14:16在纸坊财政宿舍对面心连心药店购买酒精,16:00到骏顺超市购买香烟。后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由社区转送到区医院隔离。
8月11日复核结果为阳性,立即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无症状感染者8:刘某某,女,23岁,现住于东西湖区东山街东风大队社区,其活动轨迹如下:
8月5日,在巨神产业园进行核酸检测,结果显示为阴性。
8月6日18:30,送同事到东西湖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与8月7日确诊病例蔡某某接触。23:00送同事前往先锋苑一期二栋,随后前往楼下武汉云水谣城市酒店。
8月7—10日正常上下班,12:00步行至先锋苑看望同事,18:00在东山街东明药房购买鼻炎药物。
8月10日进行核酸采样,8月11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随后送至隔离点隔离,22:30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请与上述人员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市民朋友,立即向所在社区、单位或疾控机构报告。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来源:武汉市卫健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