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新京报记者从多方了解到“货拉拉跳车身亡”案新进展,检方于8月13日以司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向法院提起公诉。
涉事司机妻子李女士称,丈夫在诉讼阶段由法援律师辩护,目前她已申请撤销援助律师,并表示自己请律师介入此案件。
货拉拉跳车身亡案:检方已提起公诉
李女士告诉武汉晨报记者,她没想到自己老公会被关这么久。
这5个多月他们没能见面。 她认为车某某跳车,心理作用占主要部分。
请求相关部门调查车某某一年为何会搬家4次,生前有无抑郁、精神病史诊断记录等。
她解释,早前不愿意接受媒体采访,是因为“这个事,毕竟人家孩子去世,我作为另外一方的家属,只想还原真相,实事求是,我想公安机关会给我一个公平结果的。” 这5个多月,为挣钱养家,她每天工作到很晚,为老公争取从宽处理,寄送各种材料。
货拉拉跳车身亡案:检方已提起公诉
她说,一旦案子移送起诉,自己就要“冲锋陷阵”。
逮捕之后的侦察羁押期限不超过两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批准延长一个月。
审查起诉阶段,原则上检察院要在一个月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
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15日。需要补充侦察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或者自行侦查一个月。
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
货拉拉跳车身亡案:检方已提起公诉
根据家属的说法#货拉拉跳车死亡案涉事双方发声#,之前已经补充侦查过一次,现在第二次审查起诉的第一个月已经届满,已延长15日。
在检察院最终作出决定之间司机最多还可能被羁押三个月。 羁押时间是合法的,但不合理。
延长侦察羁押期限、延长审查起诉期限、补充侦查的前提是案情复杂,本案案情真的很复杂吗?
先看通告。
通告显示,车某某脱离安全带,离开座椅身体探出车窗外。
已知:过失致人死亡罪必须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
常理下,脱离安全带,脑袋探出去,作为司机预见不到是要跳车,我们开车的人,开一生,也遇不到跳车的人。
货拉拉跳车身亡案:检方已提起公诉
预见不到跳车,但是可以预见如果采取紧急制动停车,脱离安全带,探出去,预见得到会甩出去,重摔而受伤或死亡。
预见得到,仍旧采取紧急停车,那才叫真正的「过失致人死亡」,满足此罪的条件,构成刑法上的因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