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娱圈乱象频仍,偷逃税是重要违法行为之一。一边是“天价片酬”,一边是部分明星动辄百万、千万甚至上亿元的偷逃税金额,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这些明星艺人,或是通过片酬只拿“税后”,将缴税成本转嫁给企业;或是签订“阴阳合同”,以小额收入纳税,大额收入私藏;或是挂名工作室走个体户避税通道,大幅降低适用税率。更普遍的则是,在税收优惠地区注册公司,转战诸如霍尔果斯等等地方,千方百计逃避纳税义务。如此百般钻营,已形成某种“潜规则”,极大败坏了行业风气。
第二波明星补税潮来了
国税总局的最新通知,正是对上述乱象的一记警钟。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揆诸世界,税务问题往往也是衡量一个人、一家企业是否遵纪守法、有无担当基本社会责任的关键指标。尤其高净值人士的纳税情况,更是不少国家的重点监管对象。在美国,很多声名显赫的商贾大腕都曾因逃税被罚到倾家荡产,因此遭遇人生与事业的“滑铁卢”。相对而言,我国尽管宪法、刑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系列法规都有明确要求,但执行层面有时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特别是明星艺人大多“财大气粗”,有着足够的动力和手段,与税务部门“躲猫猫”,也成为偷逃税的“重灾区”。
打击偷逃税乱象,唯有强化监管。从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进行一对一风险提示和督促整改,到加大对文娱领域偷逃税典型案件查处震慑和曝光力度,对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税务人员严肃处理……税务部门的最新动作,都是要筑牢篱笆、扎紧笼子。一方面动真碰硬、祭出重拳,划出底线红线;另一方面,加大普法、提供服务,指明依法纳税的正确途径,积极鼓励正面典型。双向用力,摆脱个案惩处的局限性,形成普遍性的约束与导引,才能让某些蠢蠢欲动者不敢乱动、不能乱来,让税收法定、依法纳税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当下,文娱领域综合治理行动正在深入展开。“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不仅应是税收领域的要求,也应成为整个文娱圈的运行规则。明星艺人、网络主播作为公众人物,失德失范、违法违纪,破坏的是文娱生态,制约的是行业发展,更冲击着公序良俗、污染着社会空气。一鼓作气、从严从实,将治理进行到底,是对文娱行业负责,更是对社会大众负责。
(原标题:紧盯明星偷逃税!以最强监管扭转行业歪风)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 田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