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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掌掴的拄拐男子:我懂法没还手 究竟是怎么回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06 17:16:04  浏览次数:38
12月5日,江苏昆山一宝马车主掌掴拄拐男子事件,获广泛关注(极目新闻此前报道)。6日上午,被打男子顾先生首次发声,面对镜头他表达了自己的态度:不会私了,坚决走法律程序。
被掌掴的拄拐男子:我懂法没还手
目前,顾先生因耳膜穿孔已初步鉴定为轻伤,其他暂无大碍。
被掌掴的拄拐男子:我懂法没还手
“如果我还手就是互殴了”
 
在6日上午发布的一段视频中,顾先生对警方、媒体和广大网友表示感谢。
 
顾先生在视频中讲到,他的左腿是在11月24日下楼时不小心摔倒骨折的,跟视频中的事件没有任何关系。
 
顾先生向极目新闻记者回忆,5日双方发生口角时,第一时间就是想下车跟对方理论,但没想到对方会动手打人。“我也是懂法的人,如果我还手了,那我们就是互殴了。”顾先生称,当时自己的脚打了石膏,没有拐棍的话站都站不稳,也没办法还手。“我当时很冷静,就让我老婆报警,没想到报警之后,他又追过来打我。”
 
顾先生说,5日晚,他因为头痛再次到医院做了检查。除了耳膜穿孔外,他被打的背上比较疼,手臂无法抬起,还有些头晕。当晚从医院出来后,警方通知他再次到派出所进行笔录,并做了初步的伤情鉴定。“基本确认轻伤,42天之后再次鉴定确认伤情。”
 
民警告知顾先生,宝马车司机已经被控制。而顾先生称他现在要做的事情是在家里把伤养好,然后坚决不私了,走法律程序,惩戒罪恶,告诫后来人。
 
伤情鉴定为何要等42天?
 
打人的宝马车司机是否会面临刑罚?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嘉介绍,根据我们国家的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故意伤害罪的一个重要定罪标准就是受害人受伤的程度要达到轻伤二级以上的标准,施暴者才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刘嘉称,目前,通常伤情鉴定采用的是2014年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该标准中规定耳膜处的损伤如果要达到轻伤二级的标准,需要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愈合。“这就是为什么需要42天以后才能做伤情鉴定的原因。”刘嘉说,刚刚受伤的时候伤势肯定会重一些,所以很多伤情鉴定或者伤残鉴定需要等到一定的时间才可以做,因为那个时候治疗完毕了更稳定。
 
刘嘉介绍,如果是其他部位的损伤,比如鼻骨骨折是当场就可以进行伤情鉴定的,每个受伤的部位不一样,所以鉴定的标准也不一样。目前,如果鉴定结果未出,或者经鉴定没有达到相应的标准,公安机关只能对施暴者处以最多不超过15日的行政拘留。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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