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过桥米线餐饮加工卫生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从设备、烹饪器具、食材种类、烫制过程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设施、设备、烹饪器具是过桥米线餐饮单位规范经营的基础。《规范》指出,经营过桥米线的餐饮服务单位应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冰箱、冰柜等冷藏设备,并定期进行清洁、维护;应配备加热大汤碗的专用设备,以保证大汤碗注入沸汤前的温度≥100℃;应配备表面温度计和中心温度计。烹饪器具方面,应选用保温性能好、耐高温的器皿(以直径大于22厘米的陶瓷器皿为宜),不得使用三聚氰胺甲醛树脂制成的大汤碗。清洗消毒后的筷子、汤勺、餐盘等餐具,应符合GB 14934的规定。砧板、刀具应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分开放置和使用,避免交叉污染。对于食材种类,《规范》也作了明确。荤菜中,生肉片应厚薄均匀,厚度不超过2毫米。为让选择更多样化,主材扩展到饵丝、卷粉和面条等。
如今,过桥米线作为云南代表食品之一,标准的制定将有利于从源头上规范原料管理,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过程,防范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同时,为云南“过桥米线”监管提供依据,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来源:光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