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启动海上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快讯】 - 行情栏目 - 闽桥城网
标王 热搜: 广州  厂家直销  咏玖进出口  扑克  摩托车  深圳    网站建设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情 » 商业服务 » 正文

海南启动海上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快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0-30 16:48:53  浏览次数:16
 【海南启动海上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海南省气象局10月30日6时40分发布台风四级预警。根据《海南省海上防台风应急预案(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和会商研判情况,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决定于10月30日9时启动海上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海南启动海上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根据气象预报,今年第22号台风“尼格”(强热带风暴级),10月30日5时其中心位于北纬16.4度、东经119.5度,也就是距离菲律宾马尼拉西北方向约255公里的南海中东部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0级(28米/秒)。预计,“尼格”将以每小时15公里左右的速度向偏西方向移动,10月30日夜间转向北偏西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增强,最强可达台风级(33米/秒至38米/秒),之后向粤西到本岛东部沿海靠近,强度逐渐减弱。
 
省防总要求,三沙市要继续维持不低于省防总响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其他沿海市县要加强会商研判,做好防范准备工作,适时启动应急响应。省气象局、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等部门要继续加密预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省农业农村厅要继续密切关注第22号台风“尼格”的预报情况,加强会商研判,继续指导督促渔船避开受影响海域,科学落实防风避险措施;海南海事局要向受影响海域船只发布预警提示,继续督促辖区的船舶科学防风避险,并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各沿海市县防指要压实属地责任,继续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和乡镇落实渔船、旅游船、无动力工程船、游艇等各类船舶的安全防范措施。
 
各市县、各单位要按照《海南省海上防台风应急预案(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落实工作职责,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本文转自【海南日报客户端】;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相关行情
推荐行情

 
网站首页 | SiteMap | top行情信息 |粤ICP备11090451号